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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秦开局时间倒退三十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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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9章 先修书,后修法,书为法之绸缪! (7 / 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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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别说李斯的理论,用长远的目光来看到秦国的再次变法。
就说目下,先修书,等书成了,在对应时势,该变的变,不该变的不变。
而且,朝野上下都要有这个心思,那就是上下一体。
然而有没有呢,已经有了。
因为诸位都知道,商君法是有弊端的。
先修书。
这就是为,书为法之绸缪。
李斯所言,不可谓不好。
让修法,谁来修。
熊启率先拍手道:“客卿大才,好啊!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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